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

一、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考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从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犯罪构成的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等各个方面详细考察,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其他方面均成立,只考虑伤害情况,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致孕妇损伤引起流产已符合重伤标准,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如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与一般殴打的界限是什么?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通过本文,我们给您介绍了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这方面的知识。一般情况下,孕妇被打流产,应该属于重伤级别。按照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根据故意伤害后果、案件性质及被告认罪态度等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非婚生育子女之后又与另外他人登记结婚的不算重婚,之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但之前跟当事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在还没有解......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


·哪些是非法集资的特征,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如今很多老百姓有一定积蓄后,都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实现财产的增值保值。而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这种心态,以投资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对于老百姓来说,有必要......


·2023失业金的钱是谁出
      一、失业金的钱是谁出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怎么办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怎么办在进行商标权质押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对债权人利益做出保障。那么这个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该......


·网络诈骗证据链有哪些
      网络诈骗证据链有哪些?网络诈骗是违法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构成违法,数额较小的构成违法,要依法被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会触犯诈骗罪,需承担刑......


·因艾滋病原因单位可以员工辞退吗?
      因艾滋病原因单位可以员工辞退吗?不可以辞退,艾滋病患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聘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传染病......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我国离婚法等法律规范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必须要由夫妻双方事先协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有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后果有哪些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后果有哪些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谁?
      虽然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但《刑法》中也规定的有一些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如果有相应的行为,但行为人却不具有特殊主体身份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