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同时我国法律也明确要求了此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那么构成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4、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透支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并超过三月不归还。
  二、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虽然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犯罪情节有几种,但规定的立案标准数额都是一样的,即要求达到5000元。但在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虽然《刑法》中对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但最终做出的处罚往往是不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


·公司的解散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解散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经营困难等情况,继续经营对于股东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可以由股东们进行表决,向法院......


·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一、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逃税的行为有哪些2023
      逃税的行为有哪些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劳动合同赔付违约金的限制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赔付违约金的限制情形是什么?1、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职业培训,或者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用的,可以与该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行为的分类标准主要有哪些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使用者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要想买一辆好的机动车简单,但是要办理一个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很......


·跟骨骨折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跟骨骨折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


·什么是流动性债务融资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经营者的经营管理,但最重要的是,离不开资金,只有足够的资金,才能够保证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正常运行,因此,企业融资就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