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判定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罪的时候,首先是不是属于商业贿赂行为,那究竟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根据规定触犯商业贿赂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巨大的,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并处罚金。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放弃自由。一旦被控该罪,最好及时与专业的刑辩律师取得联系,越早联系越有利于律师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越有利于以后的审判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交了首付后,要是贷款没办下来的解决办法如下:1、支付了首付,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额度不足,一般则要现金补足......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面试交流、员工入职声明及规章制度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


·种羊购销合同怎么写?合同条款是怎样的?
      种羊购销合同怎么写?合同条款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在生活中,签订合同可以......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一、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的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盗刷别人信用卡判刑多久?
      盗刷别人信用卡判刑多久?《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


·逃税罪表现具体有哪些行为
      逃税罪表现具体有哪些行为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立案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立案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6岁是不是童工
      在我国,实施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依旧有孩子不上学,不接受教育。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接受教育,才能为祖国......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 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一、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