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一、醉驾的认定标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间,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饮酒驾驶酒精量<80mg;“醉驾”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二、醉驾的处罚措施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醉驾从轻处理的规定
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综上所述,关于醉驾有啥办法可以从轻处理的问题,今年以前的规定都是只要醉驾就会入刑,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台了新的规定,对情节轻微的醉驾,出于挪车位、救病人、睡觉、有时间间隔等原因符合条件的免予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女性职员请哺乳期假扣工资吗?
女性职员请哺乳期假扣工资吗?女性职员请哺乳期假会被单位扣工资,此时单位会按照其正常工资的80%给其发放工资,但是若该职员向单位请的哺乳期假已经超......
·怎么写管辖权异议书?
怎么写管辖权异议书?一、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级别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__________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 _____......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怎么算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可能赶时间交货,于是会在法定节假日内安排员工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员工在听从单位安排进行......
·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
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一、企业分离后股权转让怎么做?1、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
·盗窃电力能否犯罪中止?
一、盗窃电力能否犯罪中止?盗窃电力能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的,就是犯罪中止。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自动性的成立不以......
·故意杀人犯罪怎样赔偿
故意杀人犯罪的,严重情况就是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情节比较轻的话,或许就是给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而无论是怎样的损害情况,行为人在承担刑事......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调整岗位?
一、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
·公安机关报批捕手续主要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报批捕手续主要是什么?公安机关报批捕手续主要是提请批准逮捕书,并且要把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交至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