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在工厂上班的职工,受伤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果缴纳社保的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做一个工伤认定才行。按照规定,当地区县级的劳动局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工作。那么,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由于工伤认定需要对受伤职工的情况进行鉴定,必须本人去才行。在开始申请的时候,本人不方便的,可以委托家属办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劳动合同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伙人要退股另一个股东不同意应怎样办理?
      合伙人要退股另一个股东不同意应怎样办理股东不能撤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另一股东不接受,可向其他人转让。退股需要满足法定条件:1、公司连......


·一、个人无业给抚养费多少钱?
      一、个人无业给抚养费多少钱无业人员支付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


·注册商标什么是续展期?
      注册商标什么是续展期?一、注册商标什么是续展期?商标续展期是商标持有人申请商标续展的有效期限,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持有人都可以去办手续。......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


·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司法鉴定援助范围: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因不法侵害或意外伤害需司法鉴定维护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


·患有癌症的适宜关押吗?
      一、患有癌症的适宜关押吗?癌症患者犯罪是否要入狱,看判处的刑罚,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癌症晚期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实践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其实就是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的,那么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否则的话是一律不予......


·国企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国企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平时工资的3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


·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


·醉驾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判处实刑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经法院审判,所犯罪行需要判处实刑的,那么会被判处实刑;如果所犯罪行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每月应付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之后就是计算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具体就支付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