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地了解在我国信息必须公开化透明化,这样才能够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信息公开化的一大重要举措,那么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简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级政府的政务信息,按照《湖北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每月1日更新,并在恩施州公众信息网公布,网址:enshi.gov。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州政府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州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州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州政府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湖北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原文
  
  8、《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目录》规定的应公开的具体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公开形式,通过恩施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开(网址:enshi.gov),辅助公开形式采取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州政府办公室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政府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规定》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
  
  申请州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州政府办公室文书科,办公时间为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60087 传真:8221174
  
  通信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1巷14号,邮政编码:4450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答复申请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后当场公开;不能当场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将公开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有关监督机关反映。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公开或者提供信息的,经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诉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诉或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这里首先要提醒您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什么,其次我们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一些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哪些,还有就是具体公开的方式包括哪些。当然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有关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生活中,虽然不常遇见相关法律概念,但是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称呼常常会出现在耳边。尤其是在一些正式的文件和合同中。......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一、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


·支付令申请书
      支付令申请书申请人:××银行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行长被申请人:××装饰公司地址:××省××市××路×......


·一、青岛崂山区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青岛崂山区醉驾的标准是什么?青岛崂山区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我们经常能够听到社会上在作出回报或者其他方面的承诺之后请求公众为自己筹集资金的形式,这样的众筹形式不仅受到了很多暂时缺乏资金的人的欢迎,......


·行政复议驳回决定可以行政诉讼吗?
      行政复议驳回决定可以行政诉讼吗?行政复议驳回决定是否可以行政诉讼需要结合被驳回的原因来分析:1、行政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复议请求,如果是由于......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事件很多,其中大部分矛盾都集中在征地补偿款上。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这......


·非劳动关系确定为劳动关系争议的事形有哪些?
      非劳动关系确定为劳动关系争议的事形有哪些?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劳动者向用工单位主张事实劳动关系;2、劳务关系中,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一般仅构成雇......


·一、重婚罪的追诉主体是谁?
      一、重婚罪的追诉主体是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