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何判决等,都是您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呢?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那么我们去看看这些因素下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单方财产的情况,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综上所述,关于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问题,要综合考虑房屋购买资金的来源和权属登记的情况,夫妻双方购买的自然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父母购买的按出资比例确定共有财产,其中一方父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只有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就是父母赠与孩子的单方房产,与另一方无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版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如今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十分发达,存在各种理财工具供投资者选择。在证券投资领域,国家早年间推出了融资融券。投......


·死缓与无期徒刑的区别是怎样的
      在很多人的眼里死缓与无期徒刑其实是一样的,首先都是对那种犯罪比较严重的罪犯作出的处罚,同时因为不是直接对罪犯执行死刑,往往就会将罪犯关押很久......


·自己的孩子可以送给别人抚养吗
      自己的孩子可以送给别人抚养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谁的章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谁的章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


·我国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定义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


·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该怎么办
      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该怎么办1、出租方拟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说好等租赁期满后就交房,在租赁期满后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房东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一、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贩毒罪名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


·廊坊民事诉讼律师服务费的指导意见有哪些?
      廊坊民事诉讼律师服务费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廊坊民事诉讼律师服务费的指导意见有哪些?为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


·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


·工程质保金证明都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金证明都包括哪些内容?工程在当今的社会上,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我国对建筑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工程质......


·无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是否可以拍卖?
      无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是否可以拍卖?在当今社会,房产交易十分普遍,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在房产交易中有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房产拍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