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自己居住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想买更适合自己居住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于是就衍生了换房需求。简单来说,换房是现今大多数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想要拥有自己满意的房子,但是多数人却不了解有关换房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导致未来发生换房纠纷问题。那么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跟着我们一起看看吧。
  
  换房协议(样本)
  
  本协议仅供换房双方参考,协议双方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房城88网不对协议双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当事人身份定义:
  
  房主-该房的合法拥有者。
  
  使用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暂时使用该房者。
  
  房主代理人-由房主指定行使房主权利者。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协议相对人: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一、换房类型:
  
  □交换居住□交换租赁□交换度假□交换产权
  
  二、双方约定:
  
  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入住人数、电话和家用电器使用事宜等达成协议(如果租赁交换需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1、交换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具体交换日期:
  
  3、房主□需要□不需要购买该房的保险费用。
  
  4、房主将支付该房的土地、财产税、按揭、及现有财产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责任约定:
  
  1、在换房前的房屋水电费由房主支付。换房前房屋及其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做过全面的安全和维护检验。
  
  2、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损坏,而需要及时维修的费用由房主或房主代理人支付。
  
  3、使用者对房屋和设施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使用者负责适当赔偿。对于房间内物品的损坏,必须以同等质量的物品替代。如遇紧急情况,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通知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并允许其进入房间检查和安排维修。
  
  4、在换房期间,换房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别人。
  
  5、使用者在未经房主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装修等进行改造。
  
  6、换房期间使用者负责对第三方人或物造成的损害赔偿。
  
  7、换房期间的物业费、卫生费及使用者所消耗的水电、煤气和电话等费用,均由使用者支付该费用。
  
  8、使用者有义务将房主的所有邮件转交给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
  
  9、交换产权双方还应当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并向当地房管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补充:
  
  双方当事人均声明:换房(交换产权除外)不是房屋产权交易。它既不能用于财产借贷,也不应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收取与给付。换房协议的当事人只是在约定期间内邀请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客人来访居住。
  
  房主或代理人:(签字)
  
  协议相对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
  
  1、协议双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般应包括户口本、身份证1份,房屋产权文件或租赁文件1份)
  
  2、由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内贵重财产清单1份
  
  3、交换房屋现状的照片1份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换房协议只是双方签订的合法协议,并没有实际拥有房产,虽然协议有效,但是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发生房产权属纠纷问题,如果房产登记不过户,房子依然不属于你。所以如果要换房并拥有房子,应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并过户,以防出现未来房产权属纠纷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
      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一、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对于此员工是可以进行辞退的。可以依据《劳动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


·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算酒驾
      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算酒驾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车辆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验。被检人在检验结果上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则......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1、世界各国确立的国家赔偿标准,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有限赔偿,即赔偿低于实际损失,又称抚慰性赔偿;二是等额赔偿,即......


·随着我国汽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我国汽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营运车辆作为一种以汽车为赚钱工具的车辆,在我们的身边也随处可见,但在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时有谁对......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


·服刑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服刑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服刑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


·轻伤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什么?
      轻伤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流程,企业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已维护企业的......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