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合同风险的防范,所以会发生一些纠纷,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保证合同需要有担保人,担保人应该是信誉良好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那么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保证合同的注意事项
企业经常在实践中会疏忽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对于保证合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降低企业风险和运营成本。
一、审查保证人的履约情况
1、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一般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等。
注意以下机构不得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否则,保证合同无效:
①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合格证人;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2、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的权利。保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这是履行保证义务的必备条件。无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即无保证能力。
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进行审查:
①审查保证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以避免其提供的财产小于被保证的范围。
②审查保证财产的来源,确保该财产是保证人的合法财产。
③审查保证人对其提供的保证财产是否有独立的处分权限,以降低债权实现的风险。
二、明确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1、保证人的义务
保证人对保证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保证合同上未写明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即认定为连带保证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一。
同时保证合同中需要明确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财产的数额、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这些数据必须具体明确,符合法律规定。
2、保证人的权利
保证合同中可以写明保证人基于主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利,以防止债务人恶意躲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明确债务转让必须通知保证人,减低未知风险。
三、保证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我国《担保法》也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当事人仅有订立保证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订立书面的保证合同的,不能认定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保证法律关系。保证合同的具体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①保证人和债权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
②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字盖章;
③保证人在主合同保证栏内表明担保意思,并签字盖章;
④保证人向债权人递交保证书。
四、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由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是依据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人在签写保证期限时应当谨慎。
五、其他事项
保证人如果有多人,应该在保证合同的其他事项中明确各自该承担的保证责任大小,避免纠纷的发生。
综上,保证合同的核心是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意思表示,所以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能力至关重要,对此,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必须谨慎审核。
以上就是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保证合同的核心就是保证人应该具有代为清偿的意思表示。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详细了解合同的规定的内容,合同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
·一、父母留下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留下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或者是双方通过赠与、遗产的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中或者是赠......
·股权转让税收计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税收计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费怎么出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费怎么出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1、......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哪些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涉嫌醉驾伤者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涉嫌醉驾伤者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谅解书的作用是量刑的时候可以从轻处罚,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一方的谅解书,是法官对被告人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失地农民的误工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
一、失地农民的误工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农民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