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惩罚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惩罚是怎样的?
  很多人为了应酬,酒后开车,构成醉驾行为。醉驾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交通,容易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很多人想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惩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此,根据刑法处罚规则,两全相较,取其重。醉酒驾车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无证醉酒驾驶怎么判?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三、醉酒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易疲劳。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综上所述,醉酒驾驶一般会触犯交通法规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则会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给当事人驾驶带来很多的危害,严重影响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惩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处罚结果需要根据驾驶过程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上规定的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多少?
      法律上规定的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多少315打假投诉客服热线是12315。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


·单位走私犯罪该如何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吗?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吗?一、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吗?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不是只有父母,具体的还包括其他近亲属如下所述......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


·租借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是否可以报警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是否可以报警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


·交通事故委托伤残鉴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委托伤残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吗
      我们作为社会人,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我们都需要通过劳动来获得物质来源。我们在企业上班,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


·民法典第3条解释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3条解释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在原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是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规定,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法......


·主合同约定仲裁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主合同约定仲裁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