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新闻报道许多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例,甚至很多人都已经亲身经历过。发生了医疗事故纠纷,最重要的就是应该寻找方法去解决它。那么,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二、医疗纠纷的常见误区
  误区之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医疗纠纷的判定标准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在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我们应该尝试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坚决杜绝利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同时,应该在医疗事故纠纷后,向医院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不同的程度的医疗事故也有其特定的赔偿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第三方法律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三方法律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第三方法律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第三方法律服务合同注意事项:(一)企业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


·农村打架斗殴的表现应该怎么处罚?
      虽然现阶段社会个人之间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冲突,那么就会导致打架斗殴,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农村,那么农村打架斗殴的表现应该怎么处罚?根据相关内容,打......


·交通事故中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从工伤保险
      交通事故中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


·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


·有哪些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哪些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网络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网络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什么一、网络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什么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在商业及其他活动中,都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各自义务和责任,防止出现纠纷时各自推诿。但是,有时会......


·故意伤人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人罪怎么判刑处罚?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刑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苏州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苏州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本文重点研究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需要自诉人向法院提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