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署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签署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有时候就需要委托别人来做该公司的一个挂名法人。此时,公司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冲突,就需要双方签署一个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那么,签署了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一、什么是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
  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是指甲方投资成立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二、签署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需要承担的责任:
  (一)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在生活中,如果有人找你做他公司的挂名法人,您应该还是要谨慎考虑的。毕竟,不会出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公司老板找你做法人肯定是有他的算计,所以,您一定要了解清楚了在做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广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一、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起诉离婚费用败诉后该由谁承担
      起诉离婚费用败诉后该由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是一种当事人向公安部门提供保金确保随叫随到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适用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以及当事人自身的要求。但是取保候审也是需要满足一......


·一、夫妻离婚财产变卖征税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变卖征税吗?夫妻离婚财产变卖是要征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员工取得赢得利益的保障,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实施才能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


·法院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明确: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


·员工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吗?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吗可以不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二者的联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