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驶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或二次以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法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3)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上面就是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呢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可以看得出来我国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是严惩不贷的,且吊销驾驶证是从被相关部门出的处决书中的期限为主,而醉驾判刑主要是看你醉驾的情况来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处理无效婚姻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种形式,这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无效婚姻通常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对当事人来讲,如果婚姻无效的话势必对自身利益造......


·什么是保全查封异议?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


·外地办暂住证需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暂住证现在已改成居住证了,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的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


·现实中要是诈骗2023可以立案吗?
      诈骗行为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是存在的,毕竟这也属于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在我国实施诈骗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将会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那......


·重庆九龙坡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工作中受伤有的时候很难避免,不少工友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到工伤,受伤以后需要经过严格的工伤的认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对于哪......


·情人之间的分手费属于自然之债,已支付的不再返还,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从协议性质来看,男女之间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实际为法理上的“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源自罗马法,根据一般学理通说,该债性质......


·法律规定嫌疑犯在逃能批捕吗?
      一、法律规定嫌疑犯在逃能批捕吗?可以批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
      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一、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一般没什么影响的,承担责任的是公司,具体来说就是公司资产赔偿,只有在公司恶意转移......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在我国全保车险包括划痕险吗?
      一、在我国全保车险包括划痕险吗?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