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摩托车酒驾的处罚法规,以为摩托车酒驾处罚会比驾驶私家车轻,其实不然。摩托车跟轿车一样,两者都是属于机动车范围,那么,醉驾摩托车怎么除理?会有什么处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一、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将与轿车“酒驾”一同适用于公安部的“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
  醉驾与酒驾不同属于犯罪行为,经查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后,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醉驾摩托车怎么除理这个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摩托车醉驾和酒驾都不是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因为酒驾或者醉驾而导致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的,构成犯罪,需要依据法律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所以我们提醒您,安全第一,不要酒后驾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租赁备案网签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租赁备案网签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一、动迁房税费要求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满五年还是不满五年的动迁房都是不用交营业税的。其次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子是......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也在不断的扩建,而扩建就必然会涉及到拆迁,需要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当......


·养殖合同所建房屋会给补偿吗
      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建议结合地方拆迁安置政策来确定。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样赔偿
      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


·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一、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什么?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土地的使用权。我国农村土地实行......


·贷款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
      贷款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根据央行有关规定,购房贷款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开发商不得开办个人住房分期付款零首付业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交付的首期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辞职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辞职吗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除非一方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一方坐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也分为两种情况,......


·一、六十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六十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