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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是一件非常神圣严肃的事情,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要成立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则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成立的条件,并且不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仅依双方的意愿而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是认为举行了婚礼或者办了酒席就算已经成为夫妻。最后发生了纠纷,法律却不承认双方之间成立婚姻关系。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那么到底什么是无效婚姻?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主要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婚姻无效的后果
  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后果。(一)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三)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婚姻是一件严肃神圣的事情。不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而缔结的“婚姻”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婚姻,严重的话还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婚姻无效,可能还会引起许多纠纷,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财产纠纷等,因此我们建议您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请他们从专业的角度帮您分析、解决问题,以避免您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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