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的事,安置房指的是拆迁的时候政府给被拆迁的安置的房
一、政府发布了哪些关于安置房的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拆迁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的入市销售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首先想要给您介绍的是,有一种拆迁安置房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当然另外一种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最后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检察院起诉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起诉后的程序是怎样的?检察院起诉后的程序一般都是需要先确定案件审理的期限,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受理如果案件符合立案规定......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收养条......
·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
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一、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
·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进行备案,所以说已经具有法律效应。因此公证的意义并不大。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押,是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的权利。羁押犯罪嫌疑人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对在押人......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
·影响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
影响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一、合同无效的几种形式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是如何构成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