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

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为了充分确保有关工程的质量,防范风险出现,我国规定了工程需要设立质量保证金。并且还规定,在满足条件下可以申请返还。那么,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是多少?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或建设工程保修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而如果预留期中出现了质量的问题,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履行,则质量保证金一般不予返还。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束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二、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长时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有对工程质保金的具体规定,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施工单位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同时,住建部为了减少建筑企业负担,细化了相关规定。1、规定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建设单位不得再预留保证金。2、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有何区别?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是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则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而设立的相关资金,它的退还时间一般需要在合同中就明确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使自己遭受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动迁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管是购买房屋还是房屋的什么变动,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的,这样的话后续处理起来会比较方便,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证实解决。动迁房买卖......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一级乙等医疗事故Ⅰ级......


·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应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应如何处罚?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办理动产抵押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


·外嫁女的土地继承问题是什么?
      外嫁女的土地继承问题是什么?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处罚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


·快递赔偿收条怎么写?
      快递赔偿收条怎么写?快递赔款收条是在快递服务公司因损坏,丢失快件等原因要给客户赔偿金额,当客户收到快递公司赔偿的金钱时,应当写收条给快递公......


·撞死人判几年
      若是过失撞死人,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