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毒驾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毒驾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我国车辆急剧增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悲剧也比比皆是,其中酒驾就是肇事的一种情况,但是想必很少有人听说过毒驾,更不了解毒驾。吸毒人员在吸毒之后,精神处于恍惚状态,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毒驾处罚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刑法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该法虽禁止毒驾但对具体的处罚并未明确规定。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4、《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5、《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吸毒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毒驾则危害更大,希望通过我们整理的关于毒驾处罚标准的介绍,您能对毒驾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能够杜绝这种即危害自己又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最后我们希望您能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一、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在法律关系上分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贷双方的行为效力是审查借贷关系中首......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一)借款人无力偿还之中的暂时无力偿还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另一种是借款人有......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


·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


·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
      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


·工伤认定被推翻
      工伤认定被推翻工伤认定被推翻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确实不存在工伤的事由就会被推翻。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


·违反治安管理哪些人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哪些人不予处罚一、违反治安管理哪些人不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违......


·社会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广州市政府的租售同权政策都存在很大的
      社会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广州市政府的租售同权政策都存在很大的误解。其实想想也知道,不可能说所有的租房群体花几千块钱租房和几百万买房的待遇是一......


·未婚先孕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很多情侣在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先怀孕了,就算事先做好保护措施也不能完全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未婚先孕男方需......


·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吗?
      可以。在亲子关系被否认前,对非亲生的小孩进行抚养,往往是被欺骗而进行的抚养,故属欺诈性抚养关系。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因受欺诈人实际并无抚养义......


·犯罪分子触犯猥亵罪判几年?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特殊保护,如果不法分子采取扣摸、手淫等方式对妇女儿童进行猥亵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猥亵罪这个具体的罪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