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若是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该怎么办

若是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该怎么办法律中规定交警一般要在对事故进行勘察之后的10日之内,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并且同时还要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分别送达给当事人。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的话,该认定书是否会发生法律效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载明哪些内容?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四、若是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该怎么办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实践中,要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的话,其实对认定书的生效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毕竟这并不是交通事故调解书,即使当事人不签字,只要送到了那就是会发生效力的。但要是当事人对认定书内容不服的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才行,不然认定书就会生效。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


·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怎么写?
      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怎么写?现在人们在选择合作商时不但要考虑到产品质量、价格、售前服务等,还需要对合作者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简单的了解。作为产品......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包括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的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包括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的举证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的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决定着是否是工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


·醉驾被吊销驾照还能恢复吗?
      醉驾被吊销驾照还能恢复吗?必须满五年才可以重新包括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只有交强险撞车怎么办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


·划痕险多处需要怎样进行赔偿
      划痕险在我国的汽车保险里面起到又为重要的作用,对汽车在日常使用中产生的一些剐蹭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汽车在划痕多处时,可以通过相应的划痕险进行......


·使用银行信用卡诈骗会不会通缉,该怎么办?
      信用卡诈骗是诈骗犯罪的一种,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会被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通过伪造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方式进行诈骗行为,情节严重会受到法律的定罪......


·事实劳动关系社保问题
      即便是法制比较健全的今天,也还是有人没有和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可能出现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


·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特定主体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到受到侵害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由于被害者不了解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所造成的。在受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