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我们可以看出,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对于买方和卖方来说,都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比如说,营业税和土地转让金等这些。另外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对于买方来说,对回迁房的一些房产问题和其他问题还是要引起注意的,毕竟购买回迁房还是存在不少风险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务人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
      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其实是不会的,因为一般来说这样的纠纷属于民事方面的,既然是民事方面的纠纷,通常情况下就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谈不......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5年撤销保护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5年撤销保护吗恶意抢注商标是不受5年撤销保护的。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达,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电瓶车,到现在几乎每家每户的汽车,那......


·法律规定什么叫效力待定合同?
      什么叫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


·股权投资需要具备什么能力
      股权投资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各位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股东是支撑这个公司发展下去的决定性因素,股东的决策关乎着这个公司的前途和命运......


·公司法中减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减资规定有哪些公司减资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常态,资产的增减,对应了公司的紧缩与扩张。减资,容易引发股东,债权人与相关领导层之间的矛......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有很多日期需要注意,比如说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的订立日期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等等,......


·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
      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少不了由一个财力雄厚或者有信誉的人来担任担保人。但不是说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就能成为担保人。法律中......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依据有哪些?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依据有哪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
      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不宜羁押的疾病,可以参考《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同时需要注意,不宜羁押的疾病没......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为了规范开发商的卖房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模版,但在实际购房活动中,就一些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而即便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