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是什么?

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是什么?土地资源是国家稀有资源,土地的利用和开发是十分重要环节。很多地方都需要征用土地,包括房屋建设、土地开发等等,而不管是国家还是公司,开发利用土地都会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征地补偿,各个地方和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二、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广东省是一致的。广东省中山市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区街道、石岐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小榄镇、三乡镇、沙溪镇、古镇镇。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中山港街道、五桂山街道、东凤镇、南头镇、东升镇、横栏镇、大涌镇 、坦洲镇、黄圃镇、三角镇、南朗镇、民众镇、阜沙镇、港口镇、神湾镇、板芙镇。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每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根据被征地居住农民生活标准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而中山市的标准以广东省为准。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伤害罪可能判几年
      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处于故意,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


·一、按照相关规定醉驾罚金是多少
      一、按照相关规定醉驾罚金是多少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就会构成侵占罪。而此前,还需要对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内容作出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


·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一、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一、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目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吗?
      福利待遇的五险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除了医疗保险是即交即用的,其他保险在特定时间才能享受。对于医疗保险,国家不仅有缴费年限规定的,......


·(易货)外贸合同书(四)
      于__市                      年  月  日  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


·一、醉驾交警队可以撤案吗?
      一、醉驾交警队可以撤案吗?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来决定,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不过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交警是没有权利......


·发生交通事故赔不起会怎样
      发生交通事故赔不起会怎样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诉讼离婚去哪里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这与协议离婚是完全不同的,一般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往往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