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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的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在判刑时如果有精神分裂是可以减免刑事责任或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发现有精神分裂的症状需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会影响到承担法律责任的结果,在司法鉴定时要遵循流程进行,精神分裂的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精神分裂的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被鉴定人的病历、基本资料、案件情况和社会资料。在申请受理之后需要交鉴定费用,在交完鉴定费用后鉴定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出示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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