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事关民生和经济发展,所以不管是设计、修建还是检验都有着比较严格的流程。水利工程完成以后,肯定是由专业的检测单位来进行检验的,所以,自然检测单位本身就必须是各方面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大吉介绍一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一、受理单位:
  
  省水利厅
  
  二、办事程序:
  
  检测单位的甲、乙级资质申请资料经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审查后,向省水利厅提出资质申请。具体由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对全省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含资质延续)初审,对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含资质延续)审核。
  
  三、申请条件: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两侧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申请条件详见《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四、申报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单位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五、办结时限:
  
  省水利厅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将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申请甲级资质单位的,将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申请乙级资质单位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
  
  六、法律依据: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格认定一般都是在我国的水利厅进行的。需要单位向各地的水利厅提交相关的审核材料,然后水利厅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做出资格认定和等级评定。还有就是,检测单位要想进行资格认定的话,首先需要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用证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宣判之前采取的一种措施,可以暂时的将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保释出来,不被羁押。那么信用证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呢?可能很多......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一、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


·追加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追加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况紧急,不......


·新《刑诉法》全文2023修改了哪些条文?
      新《刑诉法》全文修改了哪些条文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直接判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


·开设赌场罪辩护词该怎样写
      开设赌场罪最高可以对犯罪分子处10年有期徒刑,这还是比较严厉的处罚,因此要是不幸涉嫌构成此罪的话,最好还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而律师进行辩护肯定......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合同可能因为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时,这样的合同我们称为无效合同。判定合同是否无效,法律上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主要是......


·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一、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办理?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办理?离婚房屋过户时,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离婚房产过户是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


·诉讼时效届满后如何继续有效?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如何继续有效?诉讼时效届满后是没有办法继续继续有效的,而且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


·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
      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一、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在写故意伤害罪无罪的辩护词时的小技巧就是着重说明犯罪被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