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随着我国对于酒驾醉驾行为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有所降低;与

随着我国对于酒驾醉驾行为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有所降低;与此同时,诸多酒驾人员也受到的相应的处罚。那么,因为醉驾在看守所里好过吗,与监狱有什么不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醉驾被刑事拘留的,会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马上就释放了;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醉驾是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
      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的业务是怎样的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的业务是怎样的成都债权债务律师业务一、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


·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


·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己属不幸,漫长的等待更是耗尽心力。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问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在......


·试用期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试用期主动离职有补偿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一、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


·被驱逐出境的后果是什么?
      在各个国家的地区,都有那么一些别的国的国家的人。有一些人在本国范了国法,情节较为严重的甚至会被驱逐出境。那么被驱逐出境的后果是什么呢?除了不属......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工作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工作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那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不......


·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是指当事人的房屋被我国的政府进行相应的征收行为,相关的公示内容应包括补偿的金额,也可以选择置换的方式,但要写明置换的地点。下面我们就......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