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在诉讼过程中,与案件相关的人

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在诉讼过程中,与案件相关的人,虽然不会直接成为案件的原告、被告,但在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又会涉及到他们的利益,因此往往是作为第三人存在的。在行政诉讼中也是有第三人,那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三人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
  
  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 ,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
  
  2、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被侵权人。
  
  3、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
  
  4、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中的一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另一个可以作为第三人。
  
  5、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不服行政机关处分其土地的行为提起诉后,该土地的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
  
  6、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服其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占或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被告型第三人是指其诉讼地位相当于被告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应当追加为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行政机关。
  
  2、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
  
  3、复议机关或作出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
  
  证人型第三人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作用是协作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主要有:
  
  1、与原告的被查处行为有批准关系的行政机关。
  
  2、被行政机关赋予某种权利或资格的公民或组织。
  
  3、行政机关认为经营者经销的产品不合格或容量不足,对其进行查处的,该产品的生产者应作为第三人。
  
  4、行政机关认为经营者经销的散装产品份量不足对其进行处罚,则该经营者使用的度量衡等标准器具的生产者可作为第三人。
  
  可以说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中对第三人的规定都是不太一样的,其中行政诉讼第三人主要就是上述几类,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具体就分为了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好自己而来的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律师见证遗嘱所需要的手续
      律师见证遗嘱所需要的手续下列步骤是比较规范的流程,尤其适用于律师见证。1、做询问笔录。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2......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在我国,农用地被称为集体土地。农村户口在对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一般分为农业用地和宅基地,不论是哪种用地,都需要严格按照......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一、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


·代通知金包含绩效工资
      代通知金包含绩效工资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


·离婚财产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财产隐瞒财产怎么办?离婚协议中的财产、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


·安徽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日渐提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等纠纷的也越来越多。法院是个讲究证据的地方,所以很多案件还需要提供司法鉴定的......


·一般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


·加班工资和加班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加班工资和加班补助的区别是什么?1、是否是法定必须要支付的费用是加班工资和加班补助的主要区别。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


·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父母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就子女的抚养权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到法院打官司,就需要了解清楚有哪些争取抚养权的技巧,这样才......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