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

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那就要申请进行注册,在被授予了商标权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现实中,通常说商标转让其实也是指对商标权的转让,这种情况下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不过当事人该如何对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二、商标转让需注意什么
  
  (一)转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在进行商标权转让的时候,除了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此时就会需要用到商标转让合同,因此转让商标权的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而对司法实践中因商标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或者父母抛弃残疾婴儿的报道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遗弃罪。和其它犯罪活动......


·2023车险都有哪些?
      车险都有哪些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


·银行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
      银行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未成年人在外出上学的时候银行卡基本上就是生活的一个保障。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需要......


·在我国规定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想要在自己老年以后的生活有所保障的话,个人也能够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的,其实在社会保险缴纳的这件事情上,社会上现有企业、机构等做的也不是那......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


·注销时清算未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注销时清算未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理?当公司要申请注销时,如果注册资本规定时间内应要缴纳的资本没有缴纳,则就补缴才能注销公司,但如果公司没在规定时间中......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安徽省房屋......


·债务转移诉状怎么写?
      债务转移诉状怎么写?关于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状示范案情简介:事务所依法接受张某委托担任张某诉洪某某、沈某某的一审代理人,针对张某的诉......


·如何开具个人收入完税证明
      如何开具个人收入完税证明可以持公司代扣税款时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向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完税证明。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一、诉状书写要求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