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30年新婚姻法房子配偶有继承权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每年都在不断的完善修正,结婚30年《民法典》房子配偶还有继承权吗?下面我们就答疑解惑。
  
  结婚30年《民法典》房子配偶有继承权吗?
  
  
  一、结婚30年,对方的婚前房产,配偶当然有继承权,只是继承要在房产所有人死亡时才开始。所以继承权不分为婚前婚后财产。
  
  二、不管结婚多少年,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结婚30年,对方的婚前房产仍然是对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不管结婚多少年,对方的婚前房产仍然是其个人财产,其死亡后全部成为遗产。
  
  对方的婚前房产,在其死亡时房子全部成为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房产,在对方死亡时,房子的一半属于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作为死者的遗产用于继承。
  
  附:相关法律规定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民法典》中有提到共同使用房产在8年以上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此规定现在已经废止,结婚30年新《民法典》房子配偶是有继承权的,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的双方都有对方有继承权无论房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入,不能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可以吗?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可以吗?《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当事人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2、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交流方式的多样化,经济纠纷问题也越来越多。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这是导致经济纠纷......


·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一、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一、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在建设美丽城市、乡村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征收土地,对于公民来说这也是影响个人生活的大事,一般政府部门会与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以保障双反法......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是怎么规定的
      鉴于过去相关人员在收集口供的时候发生过刑讯逼供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只是极为少数的,但带来的一些恶劣影响是会被无限放大的。所以在我国新的刑事诉......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


·参与赌博被派出所抓了一般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以营利为目的参加赌博赌资数额较大的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员,情节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