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财产分割,特别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房屋,是大多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部分,在正常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只有在缴纳相关费用,完成了过户更名后,房产才属于买房所有,那么,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呢?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标准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二、离婚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夫妻双方中的哪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包括: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综上所述,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还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的,只有当夫妻之间完成了过户后,又再次进行转让的, 就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在不同地区契税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一、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如果在婚前小夫妻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或部分贷款,在婚后虽然是由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 公司对于老百姓来讲并不陌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公司对于老百姓来讲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公司股权质押则会感到非常陌生,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必须得对公司股权质押......


·犯罪未遂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


·佛山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佛山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佛山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1、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2、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


·2023年轻微肇事逃逸追究吗
      轻微肇事逃逸追究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


·股东出资期限怎么计算?
      股东出资期限怎么计算?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1、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


·怎样保存合同的诉讼证据
      生活中,有效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很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究竟有哪些呢?此外,若是您选择了诉讼途径并且想在诉讼中获得胜利,......


·转发朋友圈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转发朋友圈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多少一、转发朋友圈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多少?侵犯名誉权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诉讼做伪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做伪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一、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通常人们所说的民事伪证罪主要就是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罪名。不少法院已......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一、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需要赔偿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