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

印象制品是您比较熟悉的,在电子产品发展之前,很多音像制品都是您热衷购买的,但是总有一些不法之徒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了保障正常的文化环境,法律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从重处罚。
  
  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三、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了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就更大,对社会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害就更为严重。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和赤。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不能含有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介绍,您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应该都有了了解,法律对于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的处罚力度各个非常的大的,不仅是为了打击犯罪,也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法律对于这类行为也是零容忍的,因此,您早遵纪守法,对于传播淫秽制品的不法之徒要坚决举报,予以打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非法集资案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带有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多种,日常应从各个方面注意防范。遇到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案件时一定要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同时保留好电子和纸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人们的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人们的购房热情近年来是持高不下,造成了各地住房压力的紧张,为了缓解住房压力,西安等地制定......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区别是什么(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


·法律规定的司法鉴定资质哪里发放
      这几年来,司法鉴定报告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正是因为鉴定报......


·可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可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调解组织有哪些?一、可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调解组织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


·抢注商标犯法么,有什么后果?
      抢注商标犯法么,有什么后果?相关规定《商标法》指出: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


·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债务纠纷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


·新车可以只能买交强险吗
      交强险是强制的,其他车险根据个人需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网络发展迅速,本该是件好事,但是有人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损害了很多人利益,也给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刑事案件......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公司运营如果一直亏损的话,企业自然就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只能申请破产来处理公司存在的债务问题,但其实对于公司申请破......


·离婚协议手写的有效吗?
      离婚协议手写的有效吗?一、离婚协议手写的有效吗?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但是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