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书范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并不是丢人的事情,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离婚的,但是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协商成功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强制离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篇离婚起诉书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 ? ? ? ? ? 起诉人:王××
  
  ???????????????????????????????????????????????????????????????????????????????????????????????????????????????????????????????????????????? ××年×月×日
  
  二、撰写离婚起诉状用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情绪的影响写下对自己不利的语言。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我们提供的离婚起诉书范本,供您作为参考。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离婚判决一旦生效之后,当事人是不能够申请再审的,因此,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切记不可冲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是哪里?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是哪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


·铁路逃票多少次才构成拘留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现实中,一经发现逃票旅客,工作人员将要求其补齐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仍拒不交付票款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终止合同,......


·2023年饮酒驾驶新法规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处罚新规定如下:《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社保
      社保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尤其是在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更是如此。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应该由单位还是......


·存款保险费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存款保险费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存款保险的主要作用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


·南京市国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
      南京市国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对于国家的道路工程来说,需要占用一定人民的土地是一件非常肯定的事情,虽然说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但是如果国家占用......


·怎么样叫重婚罪应当判几年?
      一、怎么样叫重婚罪应当判几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


·一、遗产继承一定要死亡证明吗?
      一、遗产继承一定要死亡证明吗?遗产继承必须要提供死亡证明,因为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对共同财产做出的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而在就要求能够准确的认......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