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今交警查酒驾查的很严,查酒驾的方式也很多种,有的是将测酒精

现今交警查酒驾查的很严,查酒驾的方式也很多种,有的是将测酒精仪器放进嘴里便可知道酒精含量,有的是抽血检查。抽血检测酒精含量并不是一抽好就送去检测站的,有时候因为工作原因会放置一段时间。那么醉驾血液保存多久不会改变检测数据呢?下面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醉驾血液保存多久不会改变检测数据涉及酒后驾驶而抽取的血样应保存多长时间,没有明文规定。酒后驾驶抽取的血样应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备案的血样的用途是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有异议时,用于DNA鉴定和再次作酒精含量检验,如果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无异议,并且签名认可后,备案的血样可不再保存。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监督。(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且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分别使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封装,并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分别装入纸质口袋密封,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密封袋应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取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关于醉驾血液保存多久这个问题并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说按照国家标准酒驾血液样本在排除空气并添加防腐剂的情况下在低温环境中一般可以保存半年以上。酒驾血样保存长短一般根据案件情况而定的,当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结果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后血样不在保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出轨离婚财产合同有什么规定?
      如今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婚姻法要不断的完善来解决离婚时候的纠纷问题。一般离婚时候出现的问题集中在解决财产的分......


·一、怀孕了老公要离婚赔偿10万吗?
      一、怀孕了老公要离婚赔偿10万吗?不一定,男方跟孕妇离婚赔偿的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


·协议离婚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要公证吗一、协议离婚要公证吗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有将协议公证的打算。但是,按照现有民法典律法规,当事人达......


·发包人是否享有任意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而《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签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那么发包人能否使用此规定随时解除合同......


·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现在可能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财产类型,如知识产权、房产、汽车以及公司股权,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割......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能辩认自己行为是否有民事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能辩认自己行为是否有民事权利?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容侵犯的。公民要为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一......


·应该如何对盗墓罪处罚量刑
      如何对盗墓罪处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


·一、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专利侵权很多时候专利权人的相关权利会因为他人实施的一些行为而受到影响,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都认为这样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单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单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一、单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