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生活在法治社会中,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过程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依法办事这样才能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居间合同纠纷法院上诉前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法院上诉前要注意什么?一、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本律师认为,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建筑行业现在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正在大力发展的一个行业,但是确存在很多由施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安全风险,这时候进行......
·劳动争议案件中网络社交账号的权利归属
如果主播与签约的平台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涉及的社交账号应由谁继续使用?网络社交账号是网络虚拟财产。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形下,应考察网络社交账号的注......
·持股100是个人独资吗
不是的。在一家公司中,百分之百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而不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根据公司法成立,一个是根据个......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一、合同撤销权行使原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
·父母朋友能否成为该子女的监护人
父母朋友能否成为该子女的监护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的朋友一般是不能成为其子女监护人的,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不具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脚步加快,可是随之而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就......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怎么走一、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怎么走???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
·最新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都有什么?
最新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都有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如今也有不少的家庭里面有两个孩子
如今也有不少的家庭里面有两个孩子,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同时也是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但前提是孩子尚未成年,仍需要父母的......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但在和平的背后,是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在维持着这个社会的安定,我国一直以来都讲究法制,所以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