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中一方出轨一定会判离婚吗?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中一方出轨的,另一方都会选择离婚,但此时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况比较多。那夫妻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就要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了。那此时夫妻中一方出轨一定会判离婚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讨论一下。
  一、出轨一定会判离婚吗?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
  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需要注意《民法典》中规定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唯一的,即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这样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离婚判决。因此出轨一定会判离婚的说法就比较绝对了,如果此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那自然就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债券股票的区别在哪里
      公司债券股票的区别在哪里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作为投资入股的所有权凭证,购买股票者就成为公司股东,股东凭此取得相应的权益,并承担公司相应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但能否提高租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但能否提高租金?不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肇事逃逸将对方车辆撞坏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肇事逃逸将对方车辆撞坏构成交通肇事罪吗依据肇事的情况而定,主要包括构成肇事罪的条件来区分。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


·一、解除合同代通知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代通知金计算方式是什么?《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进行财产分配?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进行财产分配?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的分割是: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


·国企并购基金改革的模式以及作用是什么
      国企并购基金改革的模式以及作用是什么一、国企改革并购基金模式国企改革为并购基金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在进一步进行结构升级,优化产能,......


·《刑法》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刑法》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什么是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建......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意思一、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意思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怎么办?
      我们在购房时比较关注的一点就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目前各省市规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70年。那么等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怎么办呢......


·一、酒驾跟醉驾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跟醉驾的衡量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判断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