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向本公司借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向本公司借款是否有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说的公司法人一般来说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法定代表人的许多行为可以代表公司的行为,所以,公司法人通常要对公司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公司法人作为个人,难免会有资金困难的时候,那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向本公司借款是否有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向本公司借款是否有效?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公司法人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公司法人如果并非高管或董事,其与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二、公司借款给个人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对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章程或公司制度没有特别规定,公司借款给公司法人并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对于上市公司,需要考虑公司法人借款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等问题,因此一般需要先由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定,并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果公司章程并未规定特别的流程,公司法人借款并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三、个人向公司贷款是否需要纳税?财税〔2003〕158号文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5】120号文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对于一些规模不大的公司,公司法人向公司贷款只需要双方达到意见的一致即可,但如果是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应经过股东会议的决议,经过股东们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法人就可以向本公司贷款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有企业破产拍卖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拍卖的规定是什么虽然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财产都可以拍卖,但是对企业的某些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未出售的产品、无形资产、成套设备等......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一、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


·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句话放
      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句话放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也同样贴切。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哪些条件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哪些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


·法律上的具体相关规定
      法律上的具体相关规定,因为继承权引起的纠纷对其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为3年。这期限的是对该继承不满提出的诉讼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被侵犯的那一方......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两个人离婚共有的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不能单独拥有。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


·总的原则
      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


·怀孕中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中的员工可以辞退吗一、怀孕中的员工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


·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措施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业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