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么收集

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对另一方的伤害是很大。而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往往也就会要求离婚,不过此时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那法官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究竟实践中一方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样收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么收集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因为此类证据通常隐蔽性较好,实际诉讼中无过错经常因为采集证据不力,导致法庭证据不足无法达到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
  
  现就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略说一二:
  
  (一)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需要注意,严格意义上说出轨行为并不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一方出轨的情况下,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往往也是不能同时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除非有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样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要是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之后又再次犯罪被判刑的话,则此时就会构成累犯,而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不同类型的累犯有不一样......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怎么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怎么赔偿?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


·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合理的吗?
      一、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合理的吗?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不合理的。虽然法律规定了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现实中受到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诸......


·离婚后再婚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离婚后再婚登记材料都有哪些《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


·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哺乳期通常是指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而在这段期间,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包括劳动和生活方面。实践中,有的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是价值较大且事关民生的重要财产,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进行分割,应注意以下问......


·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体系中制裁手段相对较轻的一种,其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不是很大的轻犯罪。为了实现刑法教育改造和惩罚相结合的目的,犯罪......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一般的房屋的价格是比较高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一般的房屋的价格是比较高的,因而转向购买小产权房,但是又对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有一定的疑问。那么,深圳小产......


·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虽然抢夺罪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但在尚未发生转化之前,都是按照抢夺罪的量刑进行处罚的。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量刑规定。今天,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