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该规定明确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申请时效及其起算时间,以及受理申请的行政部门。其中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即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是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已经实际发生。
在通常情况下,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如果身体损伤后果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之日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也就无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法律条文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参照《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也应当依照上述关于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理解为伤害结果发生之日,并以之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劳动保障部门在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后再申请就不再受理,这样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受伤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光票托收和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对商业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光票托收是建立在与商业合作者的信任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票据交易方式,但是其实还存在这一种类似的托收形式叫做跟单......
·刑诉法自诉案件包括有哪些?
对于一切危害社会的一切行为国家都制订了相关法律,刑事案件有刑法的约束,那么刑诉法自诉案件有包括哪些内容呢?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本质上都是......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欠款诉讼书范文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案由:买卖合同纠......
·半夜敲别人家门犯法吗
不犯法。只要不是破坏性的或者意图进行不法行为的,那么礼貌而正常的敲门不违法。没有造成财物或人身损害的,不构成犯罪。但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
·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一、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适用程序法律规范方面应当坚持以下规则:特......
·男方去世女方再嫁孩子由谁抚养?
男方去世女方再嫁孩子由谁抚养?1、父亲去世,如果奶奶有负担能力且在母亲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对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
·非法集资怎么清算涉案财物?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通常以诈骗和承诺回报的手段诱导公众投资,且一般筹得的金额还都不是小数目,定案后这些财物都会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妥善处......
·如何避免竣工验收高空坠物危险?
高空坠物被誉为城市中悬在头顶的伤,作为一种十分危险的社会现象,高空坠物,近些年来不断地发生,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而建筑建设方也对高空坠物......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员工如果在工作当中招收到了意外的人身伤害的话,那么肯定会耽误自己的工作时间,预留一部分时间来进行治疗和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事情。在这个过程当......
·发现被集资诈骗怎么办?
正常的企业集资是法律所允许的,就是企业通过一些手段来筹集资金进而扩大自己的规模扩展字的业务。但是非法集资企业主要通过的手段是诱骗等非法手段,......
·用人单位就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用人单位就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吗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