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那在现实生活中,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何谓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标准是:(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应注意的是,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被认定为该罪,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争取为您减轻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法程序中案件退侦原因是什么?
      一、司法程序中案件退侦原因是什么?说明案件证据不足,目的是为了补充完善犯罪证据,使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更加符合法律规定,更加确实、充分。《刑事诉......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需要还债,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属于个体户,只能由本人承担相关债务。依照公司法相关法知律规定,如果公......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将会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代位继承进行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公司法营业范围都有哪些
      公司法营业范围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如果要开一家公司,就必须要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而且法律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记录在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工商登......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后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后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分以下几点(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


·重婚罪能判多少年刑
      重婚罪能判多少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


·一、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房屋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1、调查房屋的......


·工伤鉴定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明确制定的有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因此各省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针对工伤鉴定申请收费的时候,收费标准都不会和国家制定的标准有较大出入......


·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理论上来说房产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房产的分割和孩子都是无关的。除非夫妻双方自愿将房子留给孩子,对于这种做法,我国法院......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有哪些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是否适合居住,在质量上面有没有存在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达到国际规定的标准才行,也就是说在交付商品房给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