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租房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租房的时候与房东签订的有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租赁合同当中有些条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能够使您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规避一些风险,我们将在下文当中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1、首要的一点是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是对出租人资格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处分权。简单的方法就是查验出租人的房屋产权凭证。其目的就是要防止无处分权的人擅自出租房屋,承租人如果审查不当,与其签订合同,当承租人入住之后就会被真正的房主驱逐出去,而当初的出租人又已“失踪",承租人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如果出租人是已婚人士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夫妻共同签名。笔者曾经接到过这样的案例,因夫妻吵架,妻子离家出走,丈夫一气之下将房屋出租,而妻子闻讯后赶来,虽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但由于妻子的坚决反对,阻止了双方的租赁行为,使合同终止,极易导致矛盾的发生,这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其次是对承租人资格的审查,如果是单位,应查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则须确定其身份真实、合法,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以防止承租人方面的一些支付租金及法律风险。2、注意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进行审查,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则注意对中介公司的资质审查。有些出租人因不在本地或有其他原因,委托代理人帮其办理房屋出租事项。承租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查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及有无房主的授权委托书,注意审查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限,并将其留存作为合同的附件。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首先应当查验中介公司的资质情况,即审查证照是否齐全,尽量选者具有资质且在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的中介公司,其次,是签订好与中介公司的服务合同,比如看几次房,租房成功与否是否收费,收多少佣金等,都应在合同中约定,以防止有些黑中介只收钱,故意带承租人看几处房屋(实际上是中介的托),不管成功与否都收取佣金的风险。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如未签书面合同,就视为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样不利于对承租人权益的保护。合同期满,如果双方继续保持租赁关系也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也存在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合同的风险。4、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对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确约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改变房屋用途,比如小区住宅,规定不能做营业用房,承租人租赁房屋后用作营业,可能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追究。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这是双方当事人应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纳一年或几个月的房租有困难则可通过合同约定按月交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以后就容易产生矛盾。6、房屋租赁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也应明确、详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房屋的修缮义务的约定。法律规定,住宅出租的修缮责任是出租人,经营性房屋修缮责任由双方约定,可以是出租人也可以是承租人,因此,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把这些内容设定好。现实中很多出租人将修缮责任约定给出租人是不合理的。7、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对承租人是否具有转租权予以约定。依据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承租的房屋,但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在现实中许多转租虽然经过出租人同意,但未留取书面证据,发生矛盾之后又无证据证明,是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的,正确的方法是要求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可以防止转租合同无效或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不利后果。8、房屋租赁合同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应有约定。提前解约会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当注意防范该风险。正确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进行约定,并对提前解约的合理时间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进行约定,以便日后解约事项出现时有据可依。9、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要知道“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及“优先购买权原则”。在合同中有所约定,依据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房主处分房屋,承租人并不因此丧失租赁权,新的房主应当遵守原来的租赁合同,非承租人同意不得解除原租赁合同,直至合同履行期满。另外,出租人在处分出租房产时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将导致处分房屋的合同无效,这一法律风险也应当注意防范。10、房屋租赁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否则将可能承当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双方当时人还应记得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约时间,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我们可以看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并且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都应该有所约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承租房如果属于违规建筑,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电脑购销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


·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关系就是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在入职之后,但是有的人对此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通过......


·夫妻想分居怎么写分居协议
      对于那些想要分居的夫妻来讲,如何写一份比较好的分居协议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与自身的利益相关,必须要慎重对待。那么到底怎么写分居协议才好呢?接下......


·一、盗窃立案标准是3千元盗窃手机金额未达到会判多长时间?
      一、盗窃立案标准是3千元盗窃手机金额未达到会判多长时间?盗窃手机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通常是处5日到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并处500元到1000元以下的罚......


·财产侵权恢复原状如何规定?
      如今人们对产权意识有所提高。在互联网上,有运营商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侵权的话,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其中,在虚拟网络的财产侵权中就有恢......


·房屋可以转租情形有哪些
      房屋可以转租情形,其实就是指,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房屋转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此时对转租行为,法律就会给予一定的保护。同时,在某些情况下也是规......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怎么确定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一、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


·哺乳期加班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哺乳期加班有什么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夫妻在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
      不少人认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以后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了,但其实夫妻在离婚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不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