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这些都是关系到购房者利益的事情,因此也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5、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上文中,我们为您整理了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五点注意事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当然,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不同,因此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就不止这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一、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在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一定要明确禁止......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一、小程序域名备案相关知识网站能访问的条件是:合法域名服务器程序数据库备案,其它几项都弄好了,还需备案通过才行......


·北京回迁房能买吗?
      在征收土地、回迁房的过程中,房产商向住户赔偿的房子就是回迁房,它与一般商品房地理位置、房屋等情况是不同的。很多人说购买回迁房也是有一定风险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集资诈骗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不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因为在我们国家婚姻法解释二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呢,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对夫妻共同债......


·楼顶广告牌收益归谁所有
      生活中广告宣传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甚至有的会选择在楼顶设置广告牌。而打广告肯定就会涉及到广告收益的问题。那一般楼顶广告牌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是......


·轻外伤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
      在社会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因为民事纠纷而大打出手的情况,在这样的状况下受伤在所难免,最终的结果就是法律的制裁。而对于这些伤情的处理前提是对伤情......


·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对于国内经济情况以及工业用地中存在突出问题,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随着《关于落实“十三五”......


·起诉时诉讼时效中断起算点是什么?
      起诉时诉讼时效中断起算点是什么?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消失之日起重新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只要是能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出现,那么就得从中断事由消失之......


·构成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父母将身体有残疾的孩子遗弃的报道,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如果遗弃的行为十分恶劣,还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特别有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