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

在日常的工作和生产当中,我国政府一直要求各单位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如果因为人为的原因导致,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责任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且在责任事故当中,如果有致人死亡的话,那就属于比较严重的事故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本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犯罪客体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2、客观方面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
  
  (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3、主观要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四、立案标准
  
  目前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五、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4条对本罪的主体概括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虽然刑法对本罪的主体范围做了大体的规定,但是,结合复杂的实际情况来看,刑法的规定在一些问题上是欠明确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精神进行具体的分析。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造成一人死亡的话,属于重大伤亡事故,行为人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如果实际案情比较复杂的话,身为人所面临的刑罚也是比较重的,所以在日常工作当中一定要始终注意安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一、贷款利率(一)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


·破坏盗窃公共设施违反了什么法律
      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并且破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对......


·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如何处理?一、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如何处理?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


·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今购买房产的很多都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对于将要结婚的男女来讲,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与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是有很大差距的,同时日后离婚的话,......


·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吗?
      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吗?一、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吗?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具体是否可以登录可以询问办案机关,一般手机不是作案工......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开放,现在很多农村夫妻出现感情危机后,也通过离婚来结束夫妻关系。如果有孩子的话,双方得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是想离婚的话,此时就需要证明对方在婚后存在家暴行为,这样才能让法官有理由相信,夫妻感情破裂,并以此判决离......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


·补办身份证的程序是什么
      许多朋友的身份证到期以后就需要到派出所进行办理,但是也有一些朋友的身份证丢失,补办身份证的。补办身份证有着严格的办理程序,此外还要准备好所有......


·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
      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一、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非婚遗腹子显然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继承权是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历史遗迹众多。也正因为如此,些许国人对历史遗迹的保护意识不够,甚至还会出现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现象。那么,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