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通常在用人单位怠于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员工其实也是可以自己提出申请的,不是非要等单位来申请。而实践中,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也是有要求的,那到底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企业签字盖章后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遇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没有可能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盖章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盖章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1)企业的工伤报告;(2)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3)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职工医院(医务室)开具工伤诊断书;(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伤报告;(5)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出具公安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裁决书或有关证明;(6)属于履行职业遭致人身伤害的,应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
  3、工伤认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职工所在单位应 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才行,然而此时也有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为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不还钱可以起诉处理: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


·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吗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


·胎儿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胎儿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一、胎儿有遗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


·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怎么进行处理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
      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怎么进行处理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躲避债务、满足购房条件等,双方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办理假离婚的。......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
      一、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


·上海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是多少?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企事业单位需要为自己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这......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


·路乔土石方工程承包有资质要求吗
      一、路乔土石方工程承包有资质要求吗没有,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已......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么?
      虽然相关行政法规规定双方租赁房屋应该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没有按照该规定去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影响租赁合同发......


·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
      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有结婚证不属于事实婚姻,我们国家关于事实婚姻当中的法律定义指的是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却以夫妻的名义同居。2003年12月25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