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户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就是进到他人的家中实施抢劫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在他人家中实施的抢劫行为都会被认定入户抢劫。具体来说,对于入户抢劫怎么认定呢?抢劫罪的刑罚处罚本来就很严厉,而入户抢劫的危害比一般的室外抢劫危害还大,那么,我国对入户抢劫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入户抢劫怎么认定
  
  1、“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入户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具体怎么判刑应按照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来进行。根据刑法的规定: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既然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那么其刑罚处罚也就更为严厉。因此,如果您抢劫的行为被定义为入户抢劫而被立案追诉时,那么您要及早联系刑事辩护方面的专家律师,委托其为您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并在刑事诉讼中为您进行专业的刑事辩护,以避免被认定为入户抢劫而被判处严厉的刑罚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店面租金违约收取比例多少合适?
      一、店面租金违约收取比例多少合适?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实践中,......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


·弱电工程包括哪些分项工程?
      弱电工程包括哪些分项工程?一、弱电工程的分部有哪些?分为基础、主体、装饰工程、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给排水工程,桩基、筏板、模板、钢筋、......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


·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一)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


·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
      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一、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但是可以赔偿的项......


·离婚财产继承公证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继承公证怎么分配?财产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事故发生后为治伤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事故发生后为治伤离开现场算逃逸吗一、事故发生后为治伤离开现场算逃逸吗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部门,其负责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当事人责任,为以后理赔提供依据。那么交通事故......


·通过检察院批捕必须当事人签字吗
      一、通过检察院批捕必须当事人签字吗通过检察院批捕必须当事人签字。在进行检察院批捕需要签字的人或者部门为:检察院会出具逮捕决定书,另外公安开具......


·宾馆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宾馆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宾馆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宾馆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甲、乙双方就宾馆及其附属设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