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病情司法鉴定必须做吗?

我们知道司法鉴定在案件处理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的时候就有可能需要司法鉴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情况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鉴定,那病情司法鉴定必须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病情司法鉴定必须做吗?
  
  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是强制性的但是需要验证事情的真实性。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相关知识: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一般的司法鉴定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通常要缴纳一定的材料、需要各种证明等,因此在办理司法鉴定的时候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同时司法鉴定申请有着一定的时间期限,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在我国关于拒不认罪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一直都三缄其口,对公安机关所指控的一些犯罪行为坚决的不承认,当然不排除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错误,......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


·一、车子撞人营养费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车子撞人营养费误工费怎么赔偿?车子撞人营养费由医院认定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


·劳动者就业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就业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被认可,劳动合同的签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


·一、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
      一、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子的话,那么就属于赠......


·现在离婚孩子怎么判
      现在离婚孩子怎么判要遵循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主要判决原则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


·在哪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
      在哪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


·不允许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不允许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中国人的家庭观念还是比较强烈的,很多人都认为有房才有家,所以很多人都想要买房。买房产不管是作为投资还是作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