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关于家庭暴力的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妇女儿童身上。相比起来,在夫妻婚姻关系当中,家庭暴力的这种新闻又比较多一点。如果因为男方对女方施暴的话,女方是可以在法院上获得离婚支持的。同时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也有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平均分配。如果女方提出男方有家暴行为并有确切证据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以支持。也就是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次家暴可以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家暴标准
  
  家庭暴力,《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 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因为,后这两种暴力形式在婚姻家庭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是家庭暴力中除身体暴力外的另两种表现形式。语言暴力、性暴力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来认定?语言暴力,一般是以威胁、恐吓、辱骂、挖苦、侮辱等方式来威吓、虐待对方,造成受害一方长期在精神、心理方面产生压力与痛苦; 性暴力是指丈夫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经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违背妻子意愿,经常强迫其从事性行为或用残暴的方式伤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的行为。
  
  四、家暴证据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由此看来。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选择离婚的。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如果男方对女方有着家庭暴力的行为的话,在财产分割上虽然理论上来说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如果因为家暴的行为对女方造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话,是有权利要求男方进行精神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是偏照顾女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当人们与具有土......


·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一、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朋友借款把房屋抵押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才生......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一、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


·一、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吊销驾驶证是肯定的,检察院不起诉,只是免去了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费用标准有什么?
      征收土地的补偿一般来说分为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等等。具体根据每家每户的情况有所不同。而且政策的变化飞快,......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


·债务纠纷的案件怎样向法院起诉
      我们知道,诉讼是有效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之一,在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而引发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提起债务纠纷诉讼,来依法追讨欠款。具体来说,债务......


·商业车险主险有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有哪些?附加险有哪些?一、商业车险主险有哪些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的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的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


·前郭县征地补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前郭县征地补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前郭县属于我国吉林省管辖,在我国各地的城市面貌都发生着改变的同时吉林省自然也没有落后。可是近日来前郭县的部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