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临时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我国的法律已经日益完善,因此,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加,许多劳动者在工作时时常加班,在劳动者加班时候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的相应工资,那临时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临时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规可以进行申诉。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有关加班费标准的相关知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年享有11天法定假,即: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随着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的,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加班就需要支付一定的及班费,从而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男女离婚什么算自动离婚?
      男女离婚什么算自动离婚?是没有自动离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没有自动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


·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
      在现在社会中,工伤纠纷越发常见,尤其是部分劳动者在从事大型工程活动时,很有时候可能会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双方在就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特别的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


·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审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判之后,当事人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能够上诉呢?要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又是怎样进行上诉的?关于离婚案件......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和抚养权归属和谁先提出离婚的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
      一、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一般来说,车险投保后,若在保障期限内出险,不论您报的是什么险种,第二年都无法享受优惠。根据政策,若......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归谁所有?
      职务发明归谁所有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公民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
      公民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一、公民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现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公检法对醉驾的意见是什么?
      公检法对醉驾的意见是什么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