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离婚的人数又不在少数,通常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法律的手段再进行解决问题,离婚房产的分割有时候会给与子女,在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四、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五、注意事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生活中难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问题已经是社会的主要问题,人们对离婚问题也是十分的关注,在解决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电三轮肇事逃逸能抓到吗?
      电三轮肇事逃逸能抓到吗?肯定是能抓到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


·故意烧人民币判刑吗?
      不会被判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


·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监护权会进行重新的规定
      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监护权会进行重新的规定,那么,如果离婚了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吗,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当事人自己意愿以及孩子的选择,如果在......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1、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


·工程质量玻璃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玻璃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行政处罚中的询问笔录都应包含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在我们的生活里较为常见,这是我国的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处罚机制。但这类处罚一般对社会危害不大,对人员和社会......


·如果给亲戚担保还不上了怎么办?
      如果给亲戚担保还不上了怎么办?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