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据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

刑法八十条并不是规定判刑是如何判定的,是对我国公安部门对于有重大嫌疑的人员是否可以拘留的判定标准。因此,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这一问题要根据具体犯了何种罪名来具体判断,今天我们带您看的是诈骗罪据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一、据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首先,我们来看看《刑法》第80条的内容,《刑法》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可见这一法条是关于无期徒刑减刑的问题。如今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也并非是要一辈子坐牢了。其在监狱服刑期间,若满足了减刑条件,那么也是有可能从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的,也就意味着之后总有可以出狱重见天日的一天。至于无期徒刑在减刑之后要坐几年牢,那么还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毕竟减刑并非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表现好,那么多次被减刑也不是没有可能。但不管怎么减刑,最终实际执行的期限也是不得少于13年的。所以对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之后,至少还要坐13年的牢。二、无期徒刑减刑幅度要求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帮助逃避处罚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迁费用由省国土......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


·自然垄断是指什么?
      自然垄断是指什么?一、自然垄断是指什么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


·起诉离婚女方坚决不离法院如何处理
      在男方想要离婚的情况下,女方不见得也会同意离婚。而此时女方不同意离婚,那自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过此时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那通常起......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2、本罪在客观方面......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要是不幸导致了他人死亡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


·民法典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民法典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一、民法典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②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城管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形象不是很好,有的时候城管执法甚至还会演变成“打砸抢”。不得不说,城管对一些行为是拥有处罚权......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新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