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文物藏品是许多人都想要收藏的珍品,有的藏品是收藏在我国博物馆和图书馆中的,属于国家的财产,但是若是负责收藏的博物馆和图书馆将文物藏品赠送给了某一个人,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是要被判刑的。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定罪量刑标准
  
  
  第三百二十七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定罪构成
  
  
  1、罪体
  
  主体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主体是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因此,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行为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行为是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
  
  客体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和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这里的文物藏品,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包括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
  
  2、罪责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私自处置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具体有以下方式: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3、私自将由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赠送给个人或者非国有单位。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文物保护法》规定,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的调拨、交换,必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文物。
  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判定是否构成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时,主要看这一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是经过批准的,就是合法的,如果未经批准就赠送文物藏品,则是非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


·版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版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版权又可称为著作权,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很多人通过网络来发表作品,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有孩子的吗?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有孩子的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夫妻双方分割,子女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


·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


·特殊职务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特殊职务作品的定义是什么?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


·如果是法庭判离婚在登记都需要什么?
      如果是法庭判离婚在登记都需要什么?如果是法庭判离婚在登记都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的原件,而这种身份证原件是需要由当事人来进行,一个审核的审核完毕之......


·专利公开了要求优先权可以吗?
      专利公开了要求优先权可以吗?专利公开了是可以要求优先权的;专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


·工伤认定没出来可以伤残签定吗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的意外,这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来进行赔偿,那么工伤认定没出来可以伤残签定吗?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没有工伤认定......


·畏罪潜逃的意思是什么?
      畏罪潜逃的意思是什么?畏罪潜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制裁而逃走,逃避法律追究。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