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中国的社会还是一个人情社会,办事第一感觉都是找熟人。但是无论是找熟人的人还是被的熟人,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银行信用社信贷人员往往手里都有点权力,现在贷款的人有日益增多,信贷员在审批贷款时就更应仔细审查贷款人的资料了。那么假如信贷员私自违规为他人发放贷款,此时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以从该罪构成要件入手。
  
  
  1、客体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违法发放贷款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满足以上四要件的情况下,即可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罪。
  
  处罚规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关于“数额巨大”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
  
  在发放贷款的情况下,也是需要严格按照内部的规定来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的,要是不符合发放贷款的条件,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是不允许发放贷款,否则就有可能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而实践中需要先对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作出认定,才能知道是否真的构成此罪,然后才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祸怎么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


·根据相关的政策是否延长退休年龄?
      根据相关的政策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延迟退休是上半年的热门话题之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今年出台。延迟退休和每一......


·小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虽然现在很多城市都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在一些小县城还是有大量摩托车行驶在路面上,这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司机驾驶小轿车稍有大意,就可能会和摩托......


·一、出租人起诉解除合同去哪个法院?
      一、出租人起诉解除合同去哪个法院?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


·民法典打印遗嘱只有手印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只有手印生效吗一、民法典打印遗嘱只有手印生效吗?民法典打印遗嘱只有手印是无效的,打印遗嘱必须首先符合自书遗嘱的其他形式要求......


·贩毒时涉毒多少判死刑?
      我国对贩毒行为的打击历来都是很严厉的,只要行为人有贩毒的行为,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之后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而我国......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一起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解决日前,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牵头,与市劳动监察科、市劳动法制科、市劳动监察支队共同为一家外资......


·经侦大队报案后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经侦大队报案后立案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


·如何签署聘请律师协议?
      聘请律师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是聘请律师的基础性法律文件,签署该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1、协议签署方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应该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不能是......


·一、家暴报警会怎么处理的?
      一、家暴报警会怎么处理的?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来说可谓是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以报警处理此问题,以减轻自己受到伤害的程度。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