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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虚伪意思表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虚伪意思表示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虚伪意思表示的规定是什么?
  
  1、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内心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的意思的意思表示。
  
  2、虚伪表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同谋而为的虚假的意思表示。
  
  
  3、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4、误传,指因意思表示传达人之错误而导致的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
  
  5、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证实情况,是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6、胁迫,指为达到非法的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的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
  
  7、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为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条件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的生效
  
  (一)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三、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四、意思表示的撤回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五、意思表示的解释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虚伪表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的虚假的意思表示。但是双方如果,通过虚假意识,所操作的事情是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所从事的活动和签订的合同,也是受我国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即使双方存在虚假意识,只要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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